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项目 > 博士 > 招生信息 > 正文

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13 11:22:5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根据《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 有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含)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境)内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研究生毕业证)。

2)已获国(境)内硕士学位的人员,近五年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作为负责人主持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b. 获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或同等水平的奖项。

c. 以第一作者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若本人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d. 以第一作者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3)国(境)内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至2025年报到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方可报考:

a. 提供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b. 近三年(从发表文章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以第一作者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3篇。

c. 近三年(从获得奖项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报考者为唯一获奖人或排名第一)。

4)获国(境)外硕士学位人员(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般须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且获得高水平学术成果。

5. 英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85、或英语六级成绩≥425、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新GRE成绩≥260。

6. 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考核程序

(一) 申请

1、登陆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202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北门经管楼216室经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    

邮编:100876

联系电话:62283397

(二) 考核

1、学院成立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与所报学科专业是否相适宜进行评定,学院根据评定结果择优确定差额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s://sem.bupt.edu.cn)公示5天。

2、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方式主要为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质等。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闭卷三小时):运筹学、统计学。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4、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和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家组成。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含外语考核),其中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不少于5分钟。

5、考核过程中每位考生需采用ppt形式介绍个人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科研学术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博士研究计划,时间为15分钟左右。

6、总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成绩(满分20分)+科研创新能力成绩(满分40分)+综合素质成绩(满分40分)。

以上各项成绩由专家对考生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得出。按照总成绩不低于60分者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综合考核具体形式和时间将在经管院官网公布。

(三) 调剂

综合考核合格但未录取的申请者,学院将通知其填写《2024年博士生调剂表》进行校内调剂。

(四)拟录取

1、导师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5、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综合考核意见进行审议,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bupt.edu.cn)公示五天。


三、心理测试

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中增加心理测试环节,秋季招生心理测试时间:11月20日-12月6日;春季招生心理测试时间:5月20日-6月6日,具体步骤详见附件。


四、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2、考生对复试各环节有异议的,应在异议问题发生的3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管楼216室)。

3、学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


五、其他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Copyright 2009 BUPT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170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4492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164信箱  邮编:10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