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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接收办法和具体时间安排(2018年7月)

发布时间:2018-07-13 15:05:00    浏览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办法

 


为做好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办法》。


一、申请资格与条件

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办法》

的相关说明执行。


二、接收人数

按入学年级计算,各专业(类)第一次接收转入学生数不得超过专业(类)招生人数的10%,第二次接收转入学生数不得超过专业(类)招生人数的5%,各专业(类)两次接收转专业人数总和上限为60人。


三、办理程序

1.转入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第二、三学期初,学生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2.学院成立不少于7名教授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对于在原专业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免考核。具体考核采取按专业(类)分组面试,每个面试小组为不少于3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对每个学生根据面试情况逐一打分,面试综合平均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考核通过。

3.考核通过(含免考核)的学生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或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4.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对转专业结果进行认定并正式公布转入学生名单。


四、学籍管理

1.已办理转入经济管理学院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2.转入我院专业大类的学生,在进行专业分流时须服从学院的相关规定。

3.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学生,由经济管理学院确定转入同一年级或低一年级。

4.转入学生须按经济管理学院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转入学生须修完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方能毕业。


五、其他

本办法2017年12月18日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从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开始实施,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18日


 

 

附:转专业报名流程与时间安排

1. 2018年7月18日10时至9月4日17时,学生通过win7操作系统,IE浏览器登陆URP教务管理系统—个人管理—学生异动—转专业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具体操作见教务处通知里转专业操作流程截图)。

2.2018年9月5日8:30-11:00,申请转入经管院的学生需将成绩单原件(1份)交至沙河校区行政楼201(经管院教务值班室)。

3.2018年9月6日,学院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若免考核的学生(即专业排名在前5%的学生)申请数超过了专业(类)可接收名额,则免考核学生仍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

4.2018年9月7日-13日,学院统一组织分组面试考核,具体分组名单见当日安排。

5.2018年9月14日,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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