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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报考点2019年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5 10:35:41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及考点实际情况,我校报考点现发布以下网报公告:

1、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

2、北京邮电大学考点仅限于报考北京邮电大学、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的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5、所有选择北京邮电大学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纳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北京邮电大学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6、所有选择北京邮电大学考点的考生请特别注意(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考生)

现场确认信息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士楼236室(学十楼东侧门进)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材料的通知请于2018年11月1日起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查看http://yzb.bupt.edu.cn/

7、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或者填报信息有误申请退费的,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登录网报系统点击取消已交费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旦取消不可恢复),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9、网上报名结束后,以下情况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1)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2)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

10、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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