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份MPA论文答辩的通知
2021年5月MPA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全面启动。请各位导师、答辩秘书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同时,也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尽可能提前2-3天将必要的材料提交到导师或答辩秘书处。
序号 |
截止日期 |
完成事项 |
备注 |
1 |
2021年3月24日 |
导师提交参加5月份答辩学生名单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学生论文 |
导师可以在开学后到3月24日期间(截止时间:3月24日17:00)将参加5月份答辩的MPA学生名单+电子版论文交到专硕中心庞老师处(发送至 melodypangdi@163.com,以邮件形式报送,并以邮件回复的确认收到为准)。 l 论文中务必隐去所有能体现作者身份的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致谢等相关信息。 命名统一采用:姓名-学号-论文名称 的格式。 |
2 |
2021年3月29日 |
成绩/学费缴纳情况核查 |
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学费未交清按要求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
开题、阶段提交情况核查 |
答辩前必须确认已将导师签名的开题/阶段报告提交至专硕中心,如未提交需及时补齐。 |
3 |
2021年3月30日 |
公布通过论文查重检测的学生名单 |
l 专硕中心对所有提交的学生论文进行字数检测。除去“参考文献”和“致谢”部分,论文全文字数不得少于3万字(以Word中的字数统计为准,不含空格和字符)。 l 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进行查重检测。每位同学有且仅有1次查重机会。去除本人文献,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和学位论文各段落及段落中单篇引用文字复制比均低于15%(含15%)者为通过。专硕中心公布论文查重检测通过的学生名单。 |
4 |
2021年3月31日 |
教学管理系统内填写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
l 若改题(小改),须提交《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l 严格按照申请说明填写完整后,请导师审核。 l 填写每一项个人信息(包括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等)后,可以尝试能否导出审批材料一,没有红字提示说明信息填写基本完整。 |
5 |
2021年4月7日 |
完成论文送审 |
完成所有参加答辩论文的送审工作。 |
6 |
2021年5月5日 |
评阅人返回评审结果 |
论文评阅人为相关学科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评阅意见必须有较详细的学术评语,对论文是否可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5月5日17:00前将纸质结果返回到经管楼218室庞老师处 |
7 |
2021年5月7日 |
确定盲审通过的学生名单 |
评阅人意见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时,学生可按期答辩;其中有超过一名(含一名)评阅人意见为“修改后重新评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时,该生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
8 |
2021年5月10日 |
确定答辩分组、答辩秘书 |
答辩秘书到经管楼218室领取相关答辩所需材料。 |
9 |
2021年5月31日 |
答辩秘书组织学生完成答辩 |
答辩过程中若出现学生论文题目或内容修改的情况,答辩秘书必须要在答辩记录中有所体现。(答辩过程中若出现改题,需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并附含答委会答辩小组主席签字的改题理由。) |
10 |
2021年6月4日 |
提交答辩材料 |
答辩秘书在本小组答辩完成后的4-5天内提交本小组的答辩材料。6月4日下午17:00前将答辩材料提交到中心吴老师处。 |
附注:
表格中所有日期时间均为截止时间。
凡未在2021年3月24日17点之前通过导师提交答电子版论文的同学,均不可参加2021年5月份的答辩。
自2010级起,研究生论文答辩管理采用“硕士网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同学们必须在论文查重通过后在网上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专硕中心将随查重通过名单一起公布,敬请老师、同学们关注。
查重篇额为校研究生院按当次申请答辩人数严格划拨,如查重未通过只能等待下次答辩机会,不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如查重通过,论文将直接被送出进行盲审,不可用修改版替换。因从本次起,所有专业查重合格重复比率降至15%及以下,请各位同学慎重提交论文。
联系老师:庞迪
办公电话:010-62281906
邮箱:melodypangdi@163.com
办公地址:经管楼218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硕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