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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15:00:35    浏览次数:

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 2019-04-01 浏览 609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质量,2019年研究生院将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 抽查范围及比例

1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抽查比例为5%(名单见附件);

2、转专业和转导师的硕士研究生抽查比例为100%

二、 抽查操作方式

1、硕士抽查名单采用“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按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2、被抽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取“双盲”的匿名评阅方式,即:评阅人的姓名对论文作者保密,论文作者姓名对评阅人保密;

3、被抽查论文的匿名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学院(研究院)共同完成。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外评阅,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校内评阅;

4、其他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各培养学院(研究院)组织完成。

三、 抽查结果处理

1、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可进入答辩程序。

2、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修改后答辩”,论文作者需对专家提出的修改建议逐条进行修改并加以书面说明(如对专家提出的建议持不同意见,也可在说明中申述理由),论文修改说明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提交研究生院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3、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修改后重新送审”,论文作者需根据专家建议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但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有关修改说明须送原评审专家进行复审,经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4、如返回的评阅意见出现“否”,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建议做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从接收专家意见到提交修改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修改说明送原评审专家重审,原评审专家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四、 论文抽查工作安排

1、被抽查到的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1942日前完成如下操作:

1)将按《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撰写并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信息、删除致谢部分的学位论文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电子版无需制作封面,但需制作内封(扉页) ,上传至“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

2)将按《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撰写并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信息、删除致谢部分纸质学位论文一本,送交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务部门。

2、各院教务老师于201943下午1700点前在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中核对本院被抽查论文提交情况,进行对已提交论文的学生进行“申请审核”并导出“本院提交匿名论文清单”,并将盖公章的“本院提交匿名论文清单”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操作说明见附件3

 

重要提示:

1抽中匿名评阅的研究生:1)务必按时提交论文,否则将影响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2)提交至系统中的电子版论文将用于校外匿名评阅,提交时请确认其为本人学位论文的最终版本;(3)在本院教务老师完成学生申请资格网上审核后,登录系统选择导师制定的“秘书”。

2未被抽中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应按照所在学院(研究院)近期的通知与要求,确定自己是否为学院(研究院)级的匿名评阅。如被确定为学院(研究院)级的匿名评阅,需按照院内通知与要求进行下一步工作;如被确定为常规评阅,请登录“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选择导师指定的“秘书”及“评阅人”,评阅人资格:(1)导师指定评阅人两名,应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担任;(2)至少有一名为校外的专家;(3)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阅人。(选择评阅人操作详见系统中“答辩申请”界面的“说明”)。

3、秘书老师应登录“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按操作界面“说明”中的要求组织研究生评阅、答辩工作。

42015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应按原抽查方案确认是否被抽中匿名评阅,如被抽中,须按本通知要求提交论文。请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核对。

52019年毕业的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抽查工作方案,由相关学院(研究院)拟定实施,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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